就在刚刚,有记者爆料里夫斯拒绝了湖人开出的4年8900万美元的顶薪续约合同。不是什么传言,也不是悬念。他的决定几乎没有犹豫。这位曾经的落选秀,在进入联盟第四个年头、身价暴涨的时刻,选择放弃目前规则允许的“最高报价”,把未来交给自由市场。
事实上,这份所谓“顶薪”,只是“早鸟权”条款下的极限操作。它和自由市场意义上的顶薪合同根本不是一个东西。
对落选秀而言,NBA的规则一开始就设定了“打得好,也不能立刻翻身”的天花板。首轮新秀在完成4年合同后,球队握有完整鸟权,可以优先匹配任何报价,最多可提供5年、薪资逐年递增的真正意义上的顶薪合同,你随处可见的那些5年2.4亿甚至更高的提前提前顶薪续约。而落选秀——即便打成明星,球队通常只有“早鸟权”,合同年限被锁死在4年,年薪涨幅也有限。球队只能的新合同第一年只能是他前一年薪水的140%、或者联盟平均薪水(二者取高者)。
其实这次报价被拒绝,湖人不意外,里夫斯也不需要犹豫,说白了也就是走个过场的意思,因为湖人也知道这样的价格是不可能让里夫斯点头签字的,而年轻的里夫斯也自认为有能力、也敢等一年,去博一份更大的合同。
说到底,让里夫斯要去赌一把的还是因为上面说到的出身问题,就在前几天我也写过类似的文章场均21.9分给1400万?场均24分的自己只要4年1亿!他们真不配大合同这里面只是简单提到了“出身”会让管理层区别对他他们,但实际上在钱上面,更是赤裸裸。
就拿乔丹-普尔举例吧,也不知道为什么第一反应想想到他。作为2019年的首轮第28顺位,普尔在菜鸟合同末期爆发,场均18.5分,勇士随即送上4年1.4亿美元的大合同,毫不犹豫。而彼时的里夫斯,球场表现也不遑多让,但因为落选秀的原因,湖人就只能在2023年以4年5380万续约他——而这已经是当时规则下的极限。
场均得分、效率、打法、年龄都接近的两名球员,结果一个能轻松拿到1.4亿,另一个却只能在条款框架内被“按制度定价”。这就是制度制造的不平等,不是球队吝啬,而是NBA的起点设定早已决定了初期合同结构的不同。
过去两年,里夫斯已经完成了从角色球员到球队第三号核心的转变。他能持球组织、能挡拆发起、能无球终结,还能客串控卫。季后赛多次打出生死战表现,上赛季更是场均16.9分4.3助,真实命中率超64%。这种数据水准,在自由市场是3000万起步的价码。
而湖人的这份报价,不仅金额不匹配,而且年份上也没有通常看到的主队优势(别其他队可以多给一年)。NBA劳资协议下,“早鸟条款”只能这么给。合同形式上叫“顶薪”,但本质上是政策内的“最大努力”。而湖人如果等他2026年夏天成为完全自由球员,湖人若保鸟权并愿意续满5年,可提供最多年限+最多涨幅,也就是5年1.9亿——前提是愿意等,且别被别的队抢走,当然我相信如果明年湖人给出这样的报价,只有傻子才会走。
里夫斯知道自己值多少钱,更清楚留在湖人是情怀,但未必是最佳选择。他成长轨迹太快,旧规则捆绑住了他的溢价能力。既然选择了额拒绝这份报价,那接下来给到里夫斯的选项就是明年夏天。留队,那么如上,湖人最多可以给5年1.9亿;如果到时候他选择其他球队,他可以拿到一份“大合同”,差不多4年1.2亿。而如果他能进全明星或者最佳阵容,那就可以签最高25%的顶薪差不多4年1.57亿。
当然现在一千多万的里夫斯是极具性价比,甚至是明年签个3000万,也不是不能接受。但你真按照顶薪标准,那里夫斯可能就差点意思了,当然,上面所述,并不是湖人一定要给这么多,只是最多可以给这么多。参考当年的范乔丹,2020年他理论上可以和猛龙签5年1.63亿美元,但最后签的是4年8500万美元,远远低于他的“顶薪额度”。
对于这些有实力,但当时未必是全明星、甚至可能赶紧上限没有特别高的,其他球队也不会提供那么大合同的球员,球队还是有议价空间。湖人明年也可以压价签一个和他去别队差不多的4年1.2亿啊或者再高一些的,对于里夫斯的诱惑还是很大的,毕竟钱也不比别处少,还是熟悉的环境,又是大城市。
落选秀总要比那些首轮球员晚一步才能靠近真正的高薪、顶薪。而一旦成长超过预期,最先被拉开的,是球队和球员之间的理解,毕竟他们拿的可是比较少的工资、干着不少的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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