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乌兰察布财政)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支持内蒙古自主开展草原保险试点”工作任务,自治区财政厅会同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内蒙古金融监管局联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草原保险试点实施方案(2025-2027年度)》,开展新一轮政策性草原保险试点,以保护草原生态、防范草原灾害、促进灾后恢复为目的,围绕打好打赢“三北”工程攻坚战和三大标志性战役目标,实现草原保险全方位提质增效,切实提升草原保险覆盖面和保障水平。
齐抓共管 打好草原保护“组合拳”
自治区财政厅会同自治区林草局、内蒙古金融监管局深入调研试点地区情况,广泛征求承保机构意见,创新设计草原保护修复保险。以“草原生态修复”为宗旨,投保主体和理赔对象为村或嘎查集体(委员会),保费由自治区、盟市、旗县财政和投保人按比例承担。保险机制运行流程为:灾害导致草原生态受损后,由承保机构评估理赔金额→村(嘎查)集体根据理赔款制定草原生态修复工作方案→当地林草部门评审方案→开展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确保理赔资金专项用于灾后草原植被恢复、草种补播、鼠害防治等工作。通过多方主体协同联动,为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效果提供坚实保障。
试点扩面 筑牢“三北”工程“风险堤”
自治区财政厅会同自治区林草局,组织各盟市开展新一轮草原保险需求意愿摸底工作,要求盟市财政和林草部门围绕打好“三北”工程攻坚战和三大标志性战役重点地区,综合考虑生态保护需求和盟市财力水平,在充分测算财政承担资金规模的基础上,报送草原保险扩面需求。最终将试点面积扩大至11个盟市18个旗县,试点面积达6173万亩,较上一轮草原保险试点新增3094万亩,新增地区均是“三北”工程攻坚战和三大标志性战役所在区域。
加大投入 打造财政资金“放大器”
自治区财政厅高度重视草原保险资金支持,优先保障落实草原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确保各级财政应补尽补。新一轮草原保险试点年均保费规模合计为25390万元,财政补贴力度达到80%。预计将为试点地区农牧民提供风险保障229亿元,财政资金杠杆效益显著。
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厅将以落实国务院《意见》为契机,在新一轮草原保险承保中进一步扬优势、强管理、促发展,将草原保险打造成内蒙古生态保护的特色品牌,支持内蒙古加强荒漠化综合防治,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提供坚实的保险保障。
图片来源:草原云客户端
(来源:内蒙古财政微信公众号) ]article_adlist-->申宝策略-配资炒股开户平台-配资官网-配资咨询平台提示:文章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观点。